各学院、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辽教[2020]155号)(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8年度立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项目,包括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委托项目及委托项目,2016年度立项且暂缓验收的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见附件2)。
二、验收办法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填报《2018年度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3),并提交支撑材料(如发表论文、出版教材、获奖情况等)。
2.学校组建专家组负责验收工作,专家组根据验收标准对项目提出验收意见。
3.学校依据专家组意见对验收结果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验收结果为通过验收、暂缓验收和不予验收。
4.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延期的项目,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原则上延期不超过一年。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与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按照验收标准认真准备项目验收材料,确保各项目高质量通过验收。
2.各学院于12月3日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相关材料(附件3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学质量处(行政楼410),电子版(结题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合成一个pdf)发送至pgzx@dlou.edu.cn。
联系人:王庆丰、高鹏飞;联系电话:84762215、84762251。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辽教办[2020]155号.pdf
附件2: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及暂缓结题名单.xlsx
附件3:2018年度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docx
教学质量处
2020年11月27日